當初自己簽了四年契約的公司,在某日毅然決然的辭職,目的是為了找尋自我價值的認同而不是讓自己困於舒適圈中,目前看來是正向的觀念
我們換個方式想,在過程中你必須面臨的是解約賠償以及親人隨之而來的輿論,無論是經濟壓力或是個人對家庭的承擔,都是可能要去處理的風險與責任
那這樣是半途而廢嘛?
保守的到底是早期價值觀
還是現今社會演進的自由思想
當親人的想法與個人理念衝突的時候,你會如何選擇
以下容我借題發揮
做任何事情本來就會隨著時間而改變,從兒童時期開始我們就可以發現到,幼童無論做任何事情都只會完成自己有興趣的前一半,對他們來說掌握對自己有興趣的,比起做不喜歡的事情來的更有價值,隨著年齡漸長,無論何時何地,我們都能看到許多半途而廢的工作者充斥在社會上
所以半途而廢的人就全然是壞事嗎?
比起半途而廢,連開始做都沒有才是最可怕的
人的時間有限,當任意的覺得自己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堅持到底,我想這個人可能一輩子都遇不到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了
有始有終不是一種信仰,有始有終不是一種盲目的遵從,當對事情有了不同的見解與看法,人都應該有權利去改變他的自由,也是一種自在且灑脫的生活態度
聰明的小鳥會去抓住獵物
並不會因為獵物離開藏身處而感到滿足
幼雛總會長大,並且去尋找自己的舞台
就像機會總是在生活中不斷出現
喜歡就應該去勇於追求,不喜歡或是不適合就應該放棄
『If the undertaking is good, why not finish it? If it is bad, why undertake it?』
如果是好事,為什麼不完成?
如果是壞事,為什麼要做?